為積極防控2014年冬季大氣污染,改善空氣質量,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,青島市環保局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4月15日繼續開展冬季控制大氣污染行動。主要目標是以改善空氣質量,保障群眾健康為根本出發點,以加強廢氣污染源環境監管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、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為重點,深化大氣污染綜合防治,統籌兼顧,形成合力,扭轉霧霾加重趨勢。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八大項:
一是開展鍋爐排查和點火期監察。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分散燃煤鍋爐應按照省環保廳《關于加快推進分散燃煤鍋爐淘汰工作的通知》要求于2014年年底前全部淘汰。逾期未淘汰的應按照《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》的要求進行處罰。企業鍋爐啟動點火應提前申報,最大限度減少冒黑煙現象的發生。
二是嚴格煤炭質量控制。貫徹落實市政府《青島市禁止銷售使用高硫高灰份劣質燃煤規定》要求,禁止擅自銷售使用硫份高于0.6%、灰份高于15%的劣質煤炭。
三是加強重點污染源執法監管。著重加大對火電、鋼鐵、水泥、石化、化工、有色金屬冶煉等重點行業的監管,對污染源實行“定人、定位、定責”,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、污染物達標、超低排放。檢查中發現的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、污染物超標、超總量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,要依法查處。對廢氣污染治理項目進展緩慢、污染物長期超標排放的要加重處罰。2015年1月1日起要按照新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的要求,依法開展環境執法工作。
四是加強重點廢氣污染源在線監控設備監管。加強對廢氣在線監控設備的運行管理和考核,提高在線監控設備運行質量,按時組織數據有效性審核,對不正常使用在線監測設備的應依法查處。對于破壞在線監測設備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《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。
五是加大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力度。加強重點行業和單位車輛停放地監督檢查力度,重點整治工程施工、客貨運輸等易發冒黑煙車輛,嚴查冒黑煙車輛,對超標車輛實施跟蹤治理,加大處罰力度。加強全市儲油庫、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污染防治設施的執法監管,及時查處不正常運行和擅自閑置防治設施等違法行為,確保設施正常運行,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。交警環保聯合開展路查執法,合理布置路查路段和點位,嚴厲查處冒黑煙車輛和無環保標志車輛,嚴格落實黃標車禁行措施。
六是深化揚塵、揮發性有機物、異味污染治理和檢查。開展水泥、磚瓦、商品混凝土攪拌企業揚塵整治和揮發性有機物及異味治理,限期建設完善廢氣污染防治設施,穩定達到排放標準限值要求,對污染嚴重、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一律報請政府予以關停。
七是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。要按照《青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》的要求,環保部門建立污染源排放清單,制定應急方案,落實應急裝備,加強值守,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。應急響應時要切實落實工業企業限產限排、機動車限行、揚塵控制等應急響應措施。
八是嚴格落實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制度。監測部門做好空氣子站異常數據分析、判定、預警和發布工作,各單位應按工作程序要求進行聯動處置。
(來源:環境保護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