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長春市政府印發《長春市2014-2015年度全市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,對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做出明確要求部署,提出“四嚴四查”防控措施,深度推進大氣污染綜合防治,要求全市各地、各有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,狠抓責任落實,加強依法監管,強化執法督導,切實做到鐵腕執法,嚴厲查處環境違法問題,嚴格查處環境違法行為,依法控制和削減污染物排放濃度和強度,減少重污染天氣。
一是嚴格環境設施監管,查處環境違法行為。利用1個月的時間,集中對各類燃煤污染防治設施運行,餐飲服務業油煙整治,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等工作進行全面專項執法檢查。對大氣污染源實現全天候、全方位監控,及時查處環境違法問題。對偷排偷放、超標排放等各種惡意違法行為要實行“零容忍”,發現一起查處一起;對嚴重違法、屢查屢犯的企業,要嚴厲處罰,依法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。
二是嚴格揚塵污染管控,查處不規范管理現象。針對施工工地進入收尾階段,加大巡查監管,進一步規范設置圍擋,城市主干道、繁華區域周邊的圍擋高度不得低于2.5米,其他區域圍擋高度不得低于1.8米(路口處圍擋不應超過1.2米);裸露地面和集中堆放的土方、渣土等堆場,必須采取覆蓋、固化有效防塵措施。市政道路、管線挖掘及園林施工結束后,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徹底清理,消滅殘渣土堆。發現不符合規定要求的,必須嚴格整改;加大市區道路清掃保潔力度。嚴格冬季道路作業標準,做好壓塵、降塵作業,控制二次揚塵污染。
三是嚴格“黃標車”限行監管,查處“冒黑煙”車輛。公安交警部門要全面落實“黃標車”限行通告,加強“黃標車”路檢路查,做到發現一輛,查處一輛。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中心要會同市公安交警支隊,加大聯合路檢路查頻次,重點查處無環保標志和“冒黑煙”上路行駛的機動車。針對重污染預警天氣,要特別加強管控措施,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公務車輛停駛30-50%以上,繞城高速公路合圍區域以內實施“黃標車”禁行,主要街路實施機動車尾號單雙號限行。對違法規定的處以200-1000元罰款。
四是嚴格企業限產限排,查處頂風排污行為。環保部門與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氣象條件和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判,如遇重污染天氣和極端不利氣象條件,及時啟動應急預案。工信部門要強制性抓好以電力、水泥、鑄造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為重點的限產限排工作,確定限產限排企業名單;限產限排企業應明確重污染天氣條件下降低生產負荷、燃用低硫優質煤等應急措施,確保污染物排放量減少30%以上;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工業企業,一律停止排放污染物,超標嚴重的,一律停產治理。供暖企業在保證室溫達標的情況下,要減少燃煤量。各地、各有關部門要對實施限產限排的工業企業,派駐現場監督人員,實行駐廠式跟蹤監管。
結合四嚴四查措施,市政府要求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落實情況實施全過程監督,對工作不落實、進展緩慢的,予以通報批評。對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務的,市政府將約談縣(市)區政府、開發區管委會和相關部門負責人。同時,要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進行考核,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。
(來源:環境保護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