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記者蔣朝暉昆明報道 記者日前從云南省發改委獲悉,從4月1日起,云南全省范圍內加油站將全面完成國四標準車用柴油的置換工作,并禁止再銷售國三標準普通柴油。此舉將大大減少二氧化硫的排放,帶來明顯的環境效益。
云南省政府于2014年3月20日印發的《云南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實施方案》明確要求,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,嚴格執行國家燃油質量標準。在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汽油基礎上,力爭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柴油;2015年年底前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汽、柴油。
云南境內既無油田,也無煉廠,且處于全國鐵路運輸末端,全部成品油需從省外調入,國四標準車用柴油的置換進度處于落后狀態。
根據云南省發改委此前關于封閉運行車用柴油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,全省自2015年1月1日起實行車用柴油國四標準。為更好地推廣國四標準車用柴油,防止出現以“國三標準普通柴油”冒充“國四標準車用柴油”銷售,2015年1月1日~3月31日為置換過渡期,置換過渡期內允許國三標準普通柴油與國四標準車用柴油并行銷售,各從其價。但從4月1日零時起,全省范圍內加油站不得再銷售國三普通柴油。
據悉,目前,云南省一年汽柴油消耗量在1000萬噸左右,其中2/3以上是柴油。2014年全省柴油消耗量達659萬噸,比2013年遞增11%。根據相關標準,國三標準普通柴油的硫含量不大于350毫克/千克,而國四標準車用柴油的硫含量將降至50毫克/千克以下。
(來源:中國環境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