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制晚報訊(記者 周超)市民舉報不合格煤炭造成大氣污染、假冒偽劣產品等,最高可獲得5萬元獎勵。
今天上午,市質監局發布《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處罰案件舉報獎勵規定》。記者獲悉,此次新設定的規定增加了對舉報導致大氣污染等違法行為的獎勵,市民可撥打12365,以及各區縣質監部門的電話等。
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,此前暫行規定只針對假冒偽劣,新發布的規定明確了10類違法行為重點舉報獎勵,涉及產品安全、特種設備安全、大氣污染防治。“而且不是只是那種標簽標識的較輕的,而是要能夠立案、能夠查實的行為。”
此次新增加的大氣污染防治的獎勵,主要針對煤炭質量監管不合格等,包括生產、銷售、經營、使用不合格的煤炭。
同時,規定設定了三個級別舉報,對應實際到位罰款額6%到2%的獎勵幅度。其中,對查證屬實有罰款的案件最高獎勵50000元、最低500元;設定了雖然沒有罰款但是實施了吊銷許可證照、責令停產停業等能力罰以及沒收違法產品、沒收原輔材料和包裝物、生產工具等財產罰的案件,最高獎勵5000元、最低200元。
此外,規定設定了舉報獎勵金統一管理,分級發放原則。3萬元(含3萬元)以上大額獎勵金由市質監局統一發放;3萬元以下獎勵金由承辦案件的質監局發放。舉報人憑有效身份證件領取獎勵金。同一線索被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,獎勵最先舉報人;兩個或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的,按一案進行獎勵,獎勵金由舉報人自行協商分配;同一案件的舉報獎勵不重復發放。
(來源:法制晚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