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省太原市是國家能源重化工基地和老工業城市,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偏重,東、西、北部三面環山,地理位置不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,一度被列為全國環境污染最重城市之一。為摘掉重污染帽子,山西省委、省政府和太原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,自2012年起狠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。在淘汰落后產能、“城中村”改造、取締燃煤鍋爐等方面下大力氣,經過三年努力,脫離了污染最重的十個城市的排名。
2012年太原市環境質量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一。2013年市區優良天數為162天,比京津冀13個地級城市平均水平高6.9個百分點。2014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197天,同比增加35天,PM10、PM2.5、SO2、NO2年均濃度分別為138、72、73、36微克/立方米,同比分別下降12.1%、8.8%、11.1%、16.3%,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。
齊抓共管,構建聯動機制
建立省級層面協調機制,成立全面改善省城環境質量指導協調小組,省長任組長,分管副省長和太原市市委書記任副組長,全面指導推進太原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。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的全面改善省城環境質量領導組,下設10個工作指揮部,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,協調解決工程推進中存在的問題。市政府設立領導組辦公室,從各市直屬部門抽調人員,集中統一辦公,對各項工作進行統一調度,督察督辦,構建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齊抓共管”的組織領導責任體系。環保、住建、城管、發改等相關部門和各城區政府,分別成立相應組織機構,制定實施方案,明確任務目標、工作標準、完成時限。
多措并舉,推進空氣質量改善
為徹底解決工業污染的歷史頑疾,太原市委、市政府下大決心,以治理大氣污染為撬杠,倒逼產業轉型。政府通過鼓勵企業搬遷后土地自主開發,土地出讓金基本全額返還企業用于轉型等措施,支持企業關停搬遷,關停污染企業294家。
發揮財政資金“四兩撥千斤”的市場作用,2012年至2014年,全市投入386億元用于清潔生產供熱、氣化太原和污染企業治理,其中,省、市政府投入20億元,帶動社會和企業投資366億元。
加強政策引導,出臺優惠政策,制定《關于全面推進省城環境質量改善若干政策規定》。對納入集中供熱的老舊建筑減免收取熱源異地建設費,加快取締燃煤鍋爐;對實施煤改氣工程的項目,燃氣管網建設費用由政府買單,免費接入用戶;鍋爐房燃氣配套設施建設費用由政府給予補貼。出臺秸稈綜合利用補貼政策,依托種糧大戶、代耕代種合作社、農機服務組織等,組建秸稈機械化還田服務隊,建立秸稈還田的專業化、市場化運作機制。
截至2014年底,投資165億元用于熱源和管網建設,擴網面積7400余萬平方米,替代拆除燃煤鍋爐1566臺;對27個“城中村”實施集中供熱,21個“城中村”拆除改造,拆除“城中村”黑煙囪3.4萬根,完成24個“城邊村”燃氣改造,累計拆除鍋爐5.95萬臺。全市兩個鋼鐵聯合企業全部完成燒結機脫硫設施建設,全面開展火電行業除塵、脫硫改造和脫硝設施建設,對電力、鋼鐵、焦化、水泥等重污染行業實施24小時駐廠監察。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20.3萬輛。拆除燃煤設施3400余個,228個建筑工地簽訂揚塵控制協議,出臺秸稈還田補貼優惠政策,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.8%。
完善考核機制,嚴格執法
制定《太原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(2013—2017)》,實施重大工程“一事一表”工作制度,倒排工期,建立完善的監督考核機制。實施日、周、月通報制度,前期協調開工率,中期調度進展率,后期考核完工率。把改善空氣質量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全市年度考核體系,落實一票否決制。成立督查組專項督查,實施定期排名公布制度。紀檢監察部門制定問責辦法,實施提醒談話、定期約談、嚴格問責三項制度,督促各項工作加速推進,加強責任追究。市政法委牽頭,環保、檢察、公安等部門密切配合,開展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“百日會戰”專項行動。市紀檢委牽頭,環保、檢察、公安等部門組成打擊違法排污專項聯合檢查組,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。分別對電力、焦化、水泥等高耗能、高污染企業下達停產整改通知25份,限產通知36次;處理環保系統失職、瀆職人員12名,企業負責人16名;市紀委對治污措施落實不力的6名鄉鎮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。
(來源:環境保護部)